黑龙江省加强银税互动——惠企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黑龙江省加强银税互动——
惠企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进入12月份,黑龙江黑河港务局有限公司生产现场一派繁忙景象。大型集装箱密集进出,满载煤炭等货物的重型卡车往来穿梭、有序作业。
“今年公司共收到留抵退税款373万元,极大地缓解了资金压力。”黑河港务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波介绍,公司利用这笔资金改造了港口作业设备,筹资建造了3艘驳船,提高黑河港的作业能力。
今年,黑龙江省推出“稳经济50条”政策措施,把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力度放在第一条。目前,黑龙江省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任务基本完成,全省增值税留抵退税款达206.2亿元、惠及28751户企业,户均退税达71.7万元,用真金白银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据全省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前10个月,全省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5%,稳增长的趋势进一步巩固。
为进一步加大惠企力度,黑龙江省对各类企业缓缴的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保费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于我们这样用工量大的企业来说,社保费缓缴政策给了企业一段缓冲期。”齐齐哈尔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堵留柱表示,截至11月末,该公司共缓缴社会保险费170余万元,提高了企业资金周转能力。
为解决企业资金难题,黑龙江还加强银税互动,由黑龙江省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面向诚信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活动。黑龙江省税务局银税互动平台上线以来,线上合作银行已扩围至16家。“通过银税互动,为我们解决了资金难题,公司发展的信心更足了。”黑龙江省安嘉乳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晓丽收到160万元纳税信用贷款后激动地说。
前11个月,黑龙江省小微企业通过银税互动渠道累计获得信用贷款94亿元,同比增长100%,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发挥了激励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双促进”作用。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税务部门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简化办税流程,通过线上线下、网上掌上等多种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服务,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魏哲说,全省税务部门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黑龙江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快准稳好”落地落实,让更多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定增长。(本报记者 吴 浩)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