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报告将科技、教育、人才统筹部署 官方解读其深义******
(中共二十大·速递)二十大报告将科技、教育、人才统筹部署 官方解读其深义
中新社北京10月24日电 中共二十大报告将科技、教育、人才放在第五部分进行统筹部署。对此,中央改革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24日在解读报告时表示,这是一个创新、有其深义。
当日,中共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中共二十大报告。穆虹在解读报告时指出,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都是党中央提出的需要长期坚持的国家重大战略,也都是事关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历史使命,党中央从突出创新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出发,将科技、教育、人才放在二十大报告第五部分进行统筹部署,集中表达。
穆虹表示,过去党代会报告中,科技一般安排在经济建设中,教育一般安排在社会建设中,人才安排在党的建设中,党的二十大报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系统观念的要求,第一次把三大战略摆放在一起,是一个创新、有其深义。
“这既坚持了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又强调了三者之间的有机联系,通过协同配合、系统集成,共同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穆虹说。
穆虹指出,这三大战略共同服务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他说,一是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
他说,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加强基础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